刘建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100029)
论文摘要:1961年中央反思“左”倾错误,修正政策失误,重新倡导调查研究,这是对中共“八大”的民主、务实、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精神的回归。北京地区响应中央号召,在1961年掀起大规模的农村社会调查,对纠正各级领导干部滋长的强迫命令、瞎指挥、脱离农村实际、盲目蛮干等作风,恢复北京地区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检验了北京市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整农村政策的水平和纠错能力。1961年京郊农村社会调查意义重大。
关 键 词:1961年京郊农村社会调查 重大意义
在毛泽东倡导大兴调查研究的精神鼓舞下,北京地区在1961年掀起了大规模的农村社会调查。在这次调查中,北京市委对1958年以来的错误,主动进行自我批评,承担相应的责任。市委各级领导干部开始把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放在切实解决农民实际问题上。对于群众不喜欢的公共食堂,供给制,给予解散和放弃。恢复体现群众意愿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和粮食征购、余粮分配制度、落实“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的方案、鼓励农民经营副业等等。对于基本核算单位问题,既坚持中央关于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决策,又结合北京农村实际,保留了部分基本核算单位仍然在生产大队的做法,体现了北京市委求真务实的态度。1961年的京郊农村社会调查,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绩,最终形成10个调查报告,34个典型调查专题。事实证明,这次调查对纠正北京市各级领导自1958年下半年以来滋长的强迫命令、瞎指挥、脱离农村实际、盲目蛮干等作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北京农业经济陷入困境的关键时刻,检验了北京市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整农村政策的水平和纠错能力。1961年京郊农村社会调查意义重大。
一、有效抑制了存在于北京市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强迫命令、瞎指挥等不良工作作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民主、务实、群众路线的工作精神
按照中央部署,北京政府组织并形成了中央、市委、县委三级调查体系。在以邓小平、彭真率领的中央组分别在顺义的北小营、上撵和怀柔的北房、梭草、驸马庄展开调查的带动下,北京市委、各(区)县委的调查也开始并走向高潮。
早在1961年1月上旬北京市委发出了《关于郊区农业生产问题的意见》,主动检查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脱离实际”、“对毛泽东关于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领会不深”,“严重忽视调查研究,对郊区农村情况不清不明”等错误。[1] 市委第二书记刘仁还在1961年5月22日—25日召开的郊区县(区)委第一书记会上,代表市委对大跃进以来没有从实际出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作了自我批评,主动承担责任。[2]
随后进行了大量的进行社会调查的舆论宣传。《北京日报》从1961年1月30日开始,连续4天转载《人民日报》社论,诸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月31日)、“从实际出发”(2月3日)。转载《人民日报》消息:“从实际出发正确指挥生产——茶农生产队:主观符合客观倾听群众意见连年增产;团山生产队:纠正脱离实际作风开始扭转落后局面”(2月3日)。转载《解放军报》辑录的“毛泽东论调查研究”(2月1日),《红旗》杂志社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等。
为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政策的准确把握,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北京市委从3月份开始,通过举行短期训练班,对全市所有党总支、党支部的干部轮训一遍。
进入4月份,《北京日报》在转载了《人民日报》的两篇社论“认真执行农村人民公社的各项政策”、“一切经过试验”,报道了本市韩营生产大队不强求一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细调查方法对生产带来的好处,报道了平谷县城关公社党委组织各生产队干部在春播临近之际,对政策执行情况作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并及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之后,于4月10日发表了本报社论:“深入下去虚心搞调查研究”,号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区(县)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立即根据需要,做出计划,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改进领导作风,把工作做得更好。这样,北京市各级领导深入农村开始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的气氛形成了。
从4月7日——21日,邓小平率领的北小营、上撵两个调查组进驻顺义,开始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彭真率领的北房、梭草、驸马庄三个调查组在怀柔的调查也展开。北京市委、各(区)县委组织的调查组也纷纷深入到调查点。其中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率领丰台区南苑公社调查组深入大红门大队进行调查。华北局、北京市委组织联合调查组,北京市委、大兴县委和北京市委、顺义工委、县委,北京市委、通县县委分别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房山县委、昌平县委、平谷县委、延庆县委、门头沟区委、怀柔县委、密云县委各自组成的调查组,对相关公社大队进行调查。
这次调查,目的明确,就是要解放生产力,调动群众积极性,对错误的政策进行调整。就在调查展开后不久,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一书记的彭真,在一次听取汇报时强调了此次调查的目的。他说:现在的调查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最根本的是解放劳动力。人的积极性是最根本的问题。邓小平在顺义公社、管理区干部座谈会和社队干部座谈会上,也谈到了这次调查就是要解决如何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问题。在他询问农业减产的原因后指出,农业减产不是劳动力问题,而是群众生产积极性问题,干劲问题,主要是政策问题,瞎指挥,一平二调,搞的群众没有劲头了。在后来召开的生产队干部座谈会上,邓小平进一步指出,只要办法好,领导好,因地制宜,多劳多得,把社员积极性调动起来,日子就会兴旺起来。
调查中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邓小平和彭真带头讲真话,解除了广大社员的种种顾虑,说出真心话。邓小平在顺义公社、管理区干部座谈会和社队干部座谈会上询问减产的原因时,干部把减产的原因归结为劳动力外出多、粮食作物和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猪只减少肥料不足,自然灾害等。邓小平追问,1959年、1960年劳力外调比1958年少,为什么粮食反倒连续减产呢?强调农业减产不是劳动力问题,而是政策问题。这使基层干部思想得到解放,对问题的回答开始实事求是,比如指出公社规模太大,公共食堂吃不饱,成本高,占用劳力多,干部瞎指挥等。
各级调查组坚持和发扬民主作风,重大政策的调整,坚持走群众路线,由群众充分讨论决定。对于群众十分关注的基本核算单位、供给制、公共食堂,包产等问题,邓小平和彭真在调查中多次指出,要让群众充分讨论,公共食堂办与不办、多办还是少办的问题,供给制的比例,基本核算单位的大小、包产的方法等都要发动群众充分讨论,让群众自己选择。北京市委就确定农村基本核算单位工作情况、关于农村食堂问题的调查向华北局并中央的报告,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食堂问题给农民党员的信等,一致强调要彻底走群众路线,一切经过群众充分讨论,完全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办事。
以中央调查组为核心、市委、县委积极参与的这次京郊农村调查,坚持了正确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路线,把解决农民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因而使一度紧张的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对北京市各级领导改变工作作风,抑制强迫命令、瞎指挥,恢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意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使北京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和政策中的诸多弊端得到克服,恢复了京郊农业生产
北京郊区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伴随着全国的公社化浪潮而走入高潮的。在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后仅仅一个月左右,北京郊区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到9月20日,北京组成了77个人民公社,这是由2647个农业合作社合并的,体现着毛泽东所倡导的“一大二公”的特点。每个公社平均有10550户,5万人口,6600多公顷耕地。到1961年京郊社会调查前,北京的农村人民公社调整为68个。
像全国所有的人民公社一样,北京在把若干农业合作社合并在一起的过程中,实行了一切财产交公社,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取消了原来意义的乡一级政权,代之以人民公社基层政权与经济组织的合而为一。通过把基层权力集中到人民公社,基层财产上缴公社的做法,基层生产队的生产自主权被剥夺,使公社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实现了贫富差距的人为拉平。与此同时,社员的私人财产诸如房屋、家具、农具等被无偿调拨,农民自有的果树、家畜、自留地被收归公社。原生产队所有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被大队和公社无偿调用。而通过大办公共食堂,对全体社员实行集中供给和吃饭不要钱制度。更有甚者,采取极端的方法,例如北京通州区委通报的高古庄公社,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高古庄公社党委书记擅自决定把高古庄原有的五个村,混编为三个营,划为三个居民区,强迫社员大搬家,实行男、女分居,规定夫妻十天见一次面。老人、学生一律集中食宿。结果带来极度混乱的现象。在公社化运动中,集市贸易、小商小贩被取消,社员家庭副业受到限制。上述政策和做法严重超越了中国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脱离了农民的实际要求。公社规模过大带来管理不善、劳动效率严重下降。无偿调拨农民、生产队的物资伤害了农民、生产队的切身利益。供给制、公共食堂导致极端平均主义和浮夸风、共产风盛行,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造成1958年下半年以来京郊农业生产出现严重问题。
尽管在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鼓舞下,中共北京市委对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进行了纠正,比如,1959年2月,市委责成有关部门草拟了《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提出劳动力、物资的调用,必须采取等价交换的原则;偿还属于社员私有的被公社无偿划拨的牲畜,允许私人喂养。3月召开五级干部大会确定公社所有制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主张实行供给与按劳分配结合的分配方案。但是,1959年下半年的反右倾运动打乱了北京的纠“左”工作。北京农业陷入严重困境。1960年6月,北京粮食库存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危机,曾经一度出现库存量只够7天的严重局面。
1961年京郊农村社会调查及政策的调整,有效地解决或部分地解决了这些问题。这次调查主要围绕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中普遍存在的、影响社员积极性的诸多不合理的问题进行。诸如,社队规模及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粮食征购、余粮分配、“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问题,供给制问题,食堂问题,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问题,供销社和手工业、家庭副业等问题进行。
关于社队规模及基本核算单位问题,成为调查的重点问题。社队规模过大的问题,很快就形成了共识并给予解决。到1961年7月,京郊农村人民公社迅速由68个调整为277个。生产大队由1150个调整为3313个。生产队由5495个调整为11355个。[1]
基本核算单位下放问题涉及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变化,北京市委非常慎重。在邓小平和彭真、市委、区县委三级调查组的摸底调查后,在1961年10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主张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并要求各级党委选择一、二个生产大队试点,以便取得经验的要求下[2],北京市委从1961年10月下旬在26个生产大队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五份典型调查报告和一份给华北局并中央的综合报告。体现着北京市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一刀切,又不盲目决策的精神。综合报告强调总的趋势是多数地方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但有些大队生产搞得好,干部团结,经济条件差不多,队与队之间基本上没有平均主义,大队规模又不过大,群众愿意实行大队核算的,可以仍然实行大队基本核算。经报中央批准后,北京市委实施了灵活的基本核算单位调整政策。到1962年4月底,京郊3590个大队中,有3406个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占大队总数的94.8%;有184个大队经过群众讨论同意仍然保留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占大队总数的5.2%。京郊生产队的规模继续调小,由原来的11826个调整为14735个。平均每个队有44户[3]。无论是生产队还是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都经过群众的充分讨论,符合了群众的要求和意愿,有效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关于供给制问题,关于粮食征购、余粮分配、“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问题,邓小平和彭真、市委、区县委三级调查组在摸底调查中迅速形成了共识并解决了过去在分配原则上的平均主义弊端。这体现在邓小平、彭真的一些讲话中,体现在调查开始后一个月,就形成了市委关于改变供给制办法的意见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及三份典型调查附件;市委关于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的意见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及六份典型调查附件;市委关于超产粮的征购和余粮分配的意见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及三份典型调查附件。这些共识就是改变过去普遍实施的三七开供给制,实行只对五保户、生活困难户供给,其他群众一律采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在粮食征购和余粮分配上,执行公私兼顾的原则,即生产队在包产指标内的余粮,实行国家购九,生产队留一,超产粮实行购四留六,国家征购后的余粮,原则上实行二八开,社员分八成。为了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必须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的办法,克服队与队、社员与社员之间存在的两个平均主义。
关于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问题,关于供销社和手工业、家庭副业等问题等,市委也迅速形成了市委关于耕畜农具等的所有制问题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及三份附件;关于发展农村手工业和恢复供销社的意见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及三份典型调查附件。主张耕畜农具下放到生产队所有。恢复和发展农村手工业、供销社和家庭副业。对于家庭副业,对十边地、小片荒地、社员自留地问题,北京市委在1961年7月12日发给农村党员一封信中,特意做了说明。指出,对十边地、小片荒地、社员自留地打的粮食,国家不征购,不顶社员口粮。社员个人种的,归社员个人所有。并在1961年9月2日,对房山县、怀柔县、丰台区等少数地方错误地将社员小片开荒地和十边地收为队有进行通报批评,指出这将引起社员的思想混乱,破坏生产,使党失信于民,是十分有害的。
公共食堂问题是一个敏感而突出的问题,也成为调查的重点。邓小平和彭真带头冲破束缚,使社员解除思想顾虑。邓小平指出:“吃不吃食堂都自愿,吃不吃食堂都好,吃不吃食堂都给以方便,这有利于生产、生活。”在五个生产队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了北京市委关于农村食堂问题的调查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强调当前的关键是,坚持自愿原则,吃与不吃都光荣,都给予便利。吃不吃食堂都是拥护社会主义。为了进一步解除农民的思想顾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食堂问题给农民党员发了一封信,指出,吃不吃食堂完全是社员的事情。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一定要向群众说明道理;对于吃食堂的人,要积极帮助把食堂办好;对于回家吃饭的人,也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燃料、炊具等困难。这之后不久,京郊农村集体食堂基本上都解散了。
尽管在此次调查中,并没有彻底解决人民公社体制弊端,但是,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如公社规模的缩小,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分配原则的恢复,“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方案的落实,粮食征购、余粮分配上体现多劳多得,鼓励农民经营副业,解散食堂等等,稳定了郊区农民的生产情绪,为北京郊区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并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起了重要作用。
三、为中央制定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提供了重要参考
1961年大规模京郊农村社会调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就3月份中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60条(草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征询意见。调查中,《60条(草案)》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暴露出来。如《60条(草案)》中对基本核算单位规定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里的“队”是指生产大队。规定分配中实行工资供给和部分三七开。规定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生产队应该积极办好公共食堂等。
京郊农村社会调查汇总的材料普遍认为,公共食堂不符合农民的意愿,工资供给三七开又严重违背按劳分配原则,基本核算单位放在哪一级,又比较复杂。所以,邓小平和彭真根据调查情况于5月10日写给毛泽东的信;北京市委向华北局并中央交付的10个调查报告和34个典型调查专题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北京农村的真实情况和农民对公共食堂、供给制、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看法。为中央修改《60条(草案)》提供了积极的参考依据和有价值的建议。
邓小平与彭真5月10日写给毛泽东的信真实地表达了北京农民的意愿。信中关于公共食堂的问题说:食堂问题在北京郊区比较复杂。居住分散的队不办,常年食堂一般主张不办。至于农忙食堂,群众意见很不一致。北京市各县、区向群众宣布3条:吃食堂,不吃食堂都完全根据自愿;吃食堂,不吃食堂都好,都光荣;吃食堂,不吃食堂都给以便利。结果远郊区的食堂大部分解散了。这封信和全国其他地区的调查情况,促使毛泽东在《60条(修正稿)》中,对公共食堂问题作了修改: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1]。
邓小平与彭真5月10日写给毛泽东的信对于供给制也提出不同看法。“许多典型材料证明,这种供给制,不但不一定对贫雇农和下中农有利,甚至是对地富和上中农更有利。因为贫雇农和下中农一般结婚比较迟;子女少,劳动比较好,在他们中间占这种供给制便宜的人,比例较少;而地主、富农一般抚养人口比较多,劳动比较差,又有使子女上学的习惯,在他们中间占便宜的人,比例较大。因此,在这次讨论中,干部和群众普遍主张取消这种供给制,而主张只包五保户和对生活困难户给予部分补助。”[2]这些意见对毛泽东将《60条(草案)》中有关供给工资三七开修改为“只对五保户、困难户供给”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对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在中央于1962年2月13日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决定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以生产队(即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北京市委于1962年8月18日,再次向党中央、华北局报告指出:“北京市在贯彻今年2月13日中央关于改变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后,目前还有184个生产大队,仍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些大队……绝大多数都是连年增产、社员收入增加的好队,都积累了一套管理经验,并且几年来在大队范围内又进行了许多基本建设,经过社员充分讨论,愿意仍然实行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不愿意再做改变。市委常委经过研究讨论后,认为这是合理的,应该允许的。建议中央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并且相应地修改或补充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3]这一建议被中央接受,在相应条款中,增加了“有些生产大队,现在仍然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只要群众同意,就应该积极办好”的思想。
附:参考文献
1、《当代北京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2、《中国共产党北京历史大事记》(1949—1978),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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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年),《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编,当代中国出版社。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
7、《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薄一波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
8、《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1957—1963)(内部稿),海淀区档案馆馆藏。
9、《北京工作》杂志,(1957—1962)(内部)海淀区档案馆馆藏。
10、《北京日报》1960—1962年。
11、《邓小平京郊农村调查大事记》,郭晓燕,谢荫明,《北京党史》2004年第4期。
[1] 《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年)第161页,《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2] 《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年)第164页,《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1]《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第167页,《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2]《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第168页,《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3]《当代北京大事记》(1949—2003)第173页,《当代中国的北京》编辑部,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1]《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薄一波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927页。
[2]《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薄一波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931-932页。
[3]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薄一波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9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