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将今年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 端午节期间的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6日(星期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及安全防范工作,单位领导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报校办。
2、教学调停课事宜请遵照教务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
3、4月28-29日举行学校第42届运动会,请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预祝全校师生节日快乐!
校长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