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诚信建设,强化学位论文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重视《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学院成立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对师生的学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在师生微信工作群中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通知要求,及时督促落实工作要求;组织导师和学生开会学习,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学院学风建设和诚信教育。
二、强化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
学生是学风教育的主要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1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虽未涉及论文事宜,但学院从源头做起,组织学生接受学风教育。学院安排新生学习、签署硕士研究生学术诚信告知承诺书,了解管理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并通过典型反面案例强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危害,引导学生在学位论文写作的关键阶段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三、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
导师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践行者和守门人。学院通过导师会议的形式,传达《通知》精神,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导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强化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把关,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四、设立电话邮箱,接受举报受理
学院在院网上常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4493357,监督举报邮箱为:mylwjb@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9月27日